关于开展2023年“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创建项目验收和2024年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越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次数:11

各分工会:

为提升我校“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建设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照《安徽工程大学二级“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安徽工程大学女职工“工会女工家园”设置及管理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对2023年申报单位的创建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拟评出“合格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模范职工小家”,授予相应称号。校级“模范职工小家”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工会评选。同时启动2024年“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创建单位考核验收工作

(一)开展考核验收。校工会组织考评组对2023年“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创建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按以下步骤进行:

1.考评组听取申报单位的自评情况汇报;

2.现场检查考察场地、设施,查阅工会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

3.考评组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职工的反映;

4.考评组根据考评的整体情况,对照“职工小家”和“工会女工家园”建设标准,综合打分,进行评审,结果报校工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评结果。

(二)表彰与奖励标准

校工会对被评为“合格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匾牌,并分别给予奖励3000元,5000元、10000元;对同时申报女职工“工会女工家园”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单位给予5000元奖励,奖励经费用于二级建家专项工作。

二、2024年创建与考核验收

(一)自评与申报工作

对照《安徽工程大学“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工会女工家园”设置及管理标准》(附件2)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在522日前填写好《安徽工程大学“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创建申报表》(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工会。

(二)评审与考核验收工作

1.校工会将组织部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委员将组成评审工作组对创建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通过校工会将根据申报拟定的创建经费预算给予一定支持。

2.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工作组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评估主要形式: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看“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场所、设施建设情况;查阅工会工作台账和相关材料等。

3.校工会将组织考核验收,根据《安徽工程大学二级“职工小家”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建家标准与等级,拟评出“合格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模范职工小家”,授予相应称号。校级“模范职工小家”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工会评选。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拓展思路,创新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独具特色的“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各分工会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3.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单位,二级“职工小家”和“工会女工家园”可同时申报创建。

4.要加强、规范活动场所管理。活动室需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教职工活动情况统计,提高使用效率,并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的验收和检查。

5.要严格执行工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购置设备登记入账。

附件:

1.安徽工程大学二级 “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doc

2.安徽工程大学“工会女工家园”设置及管理标准.doc

3.安徽工程大学“职工小家”“工会女工家园”创建申报表.docx

 

校工会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