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望慰问教职工的若干规定
发布人:刘丁虎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18

安徽工程大学关于慰问教职工的若干规定(试行)

走访、慰问教职工是学校党政关怀教职工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看望、走访、慰问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教职工因病住院期间慰问、看望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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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担任正处级职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由校领导代表、校工会和所在分会前往看望;

2、其他人员,由校工会和所在分会前往看望;

3、重病住院慰问标准原则上控制在800-1000元;因病住院手术的职工慰问标准原则上控制在500-800元;一般住院慰问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元。经费由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列支。

牵头单位:校工会 人事处 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分工会

二、送温暖慰问标准和要求:

年终或教师节送温暖走访慰问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工会共同主办,走访慰问前期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送温暖对象摸底,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等职能部门确定慰问对象,根据困难状况确定慰问标准,慰问标准为500-1000元。经费由党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列支。

牵头单位:组织部 人事处 校工会   协办单位:各二级党委  办公室  

三、教职工生育慰问标准和要求:
201611日起,凡是我校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经所在分会上报至校工会,校工会女工委将组织慰问,并给予300元慰问金。经费由工会经费列支。

牵头单位:校工会女工委   协办单位:各分工会

四、教职工结婚祝贺金标准和要求:

201811日起,凡是我校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符合国家结婚政策的,经所在分会上报至校工会,校工会将表示祝贺,并给予祝贺金,双方为我校教职工的祝贺金标准为600元,一方为我校职工的祝贺金标准为400元。经费由工会经费列支。

牵头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各分工会

五、教职工其他慰问标准和要求:

1、本校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去世,慰问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工会会员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并由校工会上门表示慰问。经费由校工会列支。

2、对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工会尽力给予关心和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慰问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经费由校工会列支。

3、对当年退休的工会会员,校工会给予慰问,原则上不超过500元。经费由校工会列支。

牵头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各分工会

4、对当年入职且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校工会给予实物慰问,原则上不超过300元。经费由校工会列支。

牵头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各分工会

六、教职工子女高考慰问标准和要求:

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子女高考慰问,校工会一次性慰问300元。经费由校工会列支。

牵头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各分工会

七、本规定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安徽工程大学

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