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批示指示精神落地落实,通过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第十届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全校拟评选师德先进集体10个、师德先进个人15名;师德标兵不超过5名。
(一)师德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各学院和有关单位所属教育教学组织和团队(系、教研室、实验室、辅导员团队等)。
(2)评选名额(建议满额推荐):各学院推荐2个候选集体,教辅总支可推荐1个候选集体。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结合单位实际,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在日常学习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4)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单位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响应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活动,近三年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6)把师德建设作为工作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二)师德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一线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名额(建议满额推荐):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教辅总支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2名专职学生思政工作者候选人。凡专任教师已在机关及有关单位任职的归属到专业系、部评选。
2.评选条件:
(1)坚守初心,忠诚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牢固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在教学过程中做到“七认真”,即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备课,认真组织教学,认真批改作业,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训等,认真辅导答疑,认真评阅试卷,教学效果突出。
(3)教书育人,爱护学生。言传身教,立德树人,以德育人。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人、热心人、引路人。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在培养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学生满意度高。
(4)学为人师,严谨治学。主动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先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升业务素质。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追求真理,崇尚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遵守学术纪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善于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到教学实践中,以科研反哺教学,学术声望高。
(5)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公道正派,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注重师表风范,言行雅正,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关心集体,爱护学校声誉,自觉维护高校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范和社会形象,示范作用强。
(6)具有三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无教学事故,需参加教学质量考核的候选人三年内至少有两次良好及以上等次。
(7)2024、2025年度师德考核中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师德标兵
1.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本届评出的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不超过5名,原则上为一线教师。
2.评选条件:
除具备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10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在教书育人方面影响广泛,在评审中得票数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二,公认度高。
(2)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3)在学术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近五年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能做到以德立学、以德立身、以德施教,在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有关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师德先进集体申报表》、《安徽工程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安徽工程大学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汇总表》,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请于8月31日前上报学校工会,同时上报电子档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ahpu.edu.cn)。
2.由工会、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宣传部、巡察办、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研工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审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组,对各单位材料进行核实。
3.学校召开评审会评选,按照候选集体及个人得票数分别产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的同意票数应达到总票数的半数以上。评审会评委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
4.由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方面代表(包括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出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初步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予以公示。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挖掘本单位师德先进典型,采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本学院或部门公示。推荐过程中要发挥分工会组织的作用,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师德教育,深化师德建设的过程。
2.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紧扣评选条件。
3.上报材料用A4规格。
四、表彰
1.学校颁发师德先进集体奖牌、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证书,并给予奖励。
2.获校“师德标兵”称号者可优先申报校“师德创新工作室”,并根据相关条例给予资助。
3.省级以上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将从历届校级师德标兵获得者中遴选产生。
附件: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师德先进集体(个人)分配表.docx
中国教育工会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