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在职教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
发布人:赵敏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10 |
各分会: 为解决教职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为受到意外伤害的教职工提供一个安心治疗、康复的经济环境,校工会将为我校工会会员统一办理一份在职教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 二、办理事宜: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各会员向所在分会报名,根据报名会员人数由校工会统一支付互助费,所在分会汇总后于10月12日(星期六)中午下班前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统计表》电子版(附件二)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ahpu.edu.cn 。 三、保障期限:教职工参加意外伤害类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期为一年。 四、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相关事宜
具体参看 校工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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